1.1项目名称: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显微镜、内窥镜、扫描仪采购竞争性磋商
1.2项目编号:SDKQ-37-1707-247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44-1号;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具备提供所招标产品的能力。
(二)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临床医疗器械提供);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临床医疗器械提供)。
(三)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八) 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九)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对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四、发售时间:
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8日,每日8:3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发售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六、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产品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临床医疗器械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临床医疗器械提供)及产品授权书;近 3年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的资料审查不代表通过了资格审查,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是否通过以磋商
小组的审查为准。
(以上证件均需有效合格,需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标书,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9:00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1号山东大学口腔医院五层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 静 高永顺;
电 话:0531-55568679 传 真:0531-86121031
邮 箱:yangjingsdjn@163.com
地 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开户银行:农行济南杆石桥支行
开户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51116010400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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