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病理科和内镜科软件项目(项目编号:0615-174117030044)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病理科和内镜科软件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病理科和内镜科软件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7411703004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病理科软件,其中包括登记工作站软件1套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 | 99 |
第2包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内镜科软件,其中包括内镜网络中心图文系统1套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 | 60 |
三、项目预算
159.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软件源代码的独立知识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5.须提供2015年至今(任意1个月即可)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1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7.须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须提供2014年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编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9.供应商须没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1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说明:未到现场办理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2-09到2017-02-1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2月9日起至2017年2月16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时)。现场领购。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包,邮购须加100元人民币,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4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0209:30
2.开标时间:2017-03-0209:30
3.开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洁、王卉、孙亚萌、杨晓彤、周倩
2.联系方式:022-2355663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任老师:022-236263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3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