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 DQRMYY-GK-2017-6822-01
一、采购单位: 德清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医疗设备、器械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医疗设备、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医疗设备、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报名提供的品牌型号与投标时品牌型号须一致);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医药购销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87号)的要求,提供投标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销售人员或医药代表等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
7、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则必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商的合适授权,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书的中文翻译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要求的证件和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方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项1:人民币1600元
标项2:人民币1500元
单位名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舞阳支行
银行帐号:9558851205000174279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8月4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159号四楼(兆丰弄路口)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若该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7日前书面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9:30时前。
递交地点:招标现场。
八、开标时间:2017年8月9日9:30时整。
开标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18(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幢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德清县医疗器械采购分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dqztb.gov.cn/)
德清县卫生局阳光工程网站 (sun.dqws.gov.cn)
德清县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平台(www.dqylqxzb.org.cn/)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德清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樊伟
联系电话:13738213209
招标代理机构:德清县医疗器械采购分中心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159号四楼
联系人:陈一丁、许建凤
联系电话:0572-8078298
传真:0572-807829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德清县医疗器械采购分中心
2017年7月17日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