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医院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主体: 清远市人民医院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B24号区
  报名联系人:许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763-3113902
  报名联系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B24号区
  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PSP17QY02ZC44
  招标金额:人民币2340000.00元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清远市人民医院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   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入围条件
  报名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5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2017年5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2017年5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地点
  网上登记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28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1日17时00分止
  报名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
  标书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9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备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以及缴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150元(人民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