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关于江西省丰城市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弘和-FC2017-040)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弘和-FC2017-040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招标主体: 丰城市人民医院
报名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6日前
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795-6598033/13707952079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丰城市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弘和-FC2017-040)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入围条件
报名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7)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6日前
报名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第二包:56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第三包:6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三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备注
1.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须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0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按以下账号缴纳。(注: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交易中心,汇款需注明“XX公司弘和-FC2017-040”,未按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属于节能及环境标志的产品应优先采购(须提供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