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自动染色机封片系统采购项目正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41800-201709-090300-0152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招标主体:清远市人民医院
报名日期: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报名联系电话:0763-3382025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自动染色机封片系统采购项目正式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入围条件
报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5.若非所投自动染色机封片系统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自动染色机封片系统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