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773-58464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鑫龙,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一、项目名称: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7-G1-11861-GXJH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采购预算:74.80万元)
B分标(采购预算:113.50万元)
C分标(采购预算:110.00万元)
D分标(采购预算:28万元)
E分标(采购预算:42.02万元)
F分标(采购预算:30.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0月23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银行账号:000214264300039
八、投标保证金:
A分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
B分标:壹万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C分标:壹万壹仟元整;
D分标:贰仟捌佰元整;
E分标:肆仟伍佰元整;
F分标:叁仟元整。(以上分标均须足额交纳)。
各分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象山支行,银行账号:00021426430004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06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06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二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1)广西师范大学: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46462;
联系地址: 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2)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鑫龙;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传真:0773-2829198;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