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管理(病理扫描、拍照、存档系统)
2.采购编号:TRZBC2018-16
3.采购内容:本次项目涉及保山市人民医院现有病历档案(现有病历档案约60.00万份,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数字化加工的工作量)原文扫描及数据挂接、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及文件目录挂接处理服务(文件级目录录入和纸质档案扫描,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服务商须根据技术要求提供符合需方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可操作的详细的解决方案,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并无偿提供配套使用的病历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及全新配套的服务器、存储系统等相关设备,以及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售后服务等。
4.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5.采购预算(全费用综合单价): ?4.5元/份。
6.服务期限:三年,本项目实行“一招定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如遇上级部门或采购单位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采购方每年将对成交服务商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中标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
7.项目实施期限: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病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8.交货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9.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服务商一旦成交,成交单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据实结算。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服务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事项;
2.服务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为服务商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4.拟参与磋商的服务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
5.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商申请;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其他要求:
1.拟参与磋商的服务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 服务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服务保障能力,并须承诺若有幸成交,将在保山市内设立长期的服务点,以确保项目有序进行;
四、服务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等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服务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磋商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要求:
5.1报名时间:2018年 02月01日至2018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三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
5.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要求:
5.2.1网上报名: 服务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5.2.2现场报名:除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报名外,服务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公告“四、服务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套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报名登记并通过核验后,获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7.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 ZCTBJ)及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光盘(格式为*. ZCTBJ),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服务商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7.3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7.4服务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同时提交资料的原件:以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准。
7.5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
8.1竞争性磋商文件费:600.00元/份;
8.2磋商保证金:20000.00元。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磋商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人:卢女士
注: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TRZBC2018-16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保岫西路94号
联系电话:0875-2149261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附表:采购清单
备注:
1.服务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到磋商会议现场递交刻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要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在到磋商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