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HD2018-ND-J001
(二)采购内容:
(三)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所响应产品须具有登记表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最新的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要求)(或者具有合二为一的新版医疗器械注册证);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8年3月2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开标大厅(开标地址:宁都县登峰大道登峰二期C1栋),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议价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以转、汇方式从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5800.00)并在2018年3月25日17:00点(北京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190234044908),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十)发布信息媒介: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肖田乡卫生院
地址:宁都县肖田乡圩镇
联系人及电话:宋金生13979769785
招标代理: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登峰大道登峰二 期C1栋
电话:18979765919
联系人:李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