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蛋白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W2018-SH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9571、22793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厦门市镇海路55号
联系方式:0592-21373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全自动核酸蛋白分析系统等设备采购,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须提供生物安全柜、台式高速离心机、基因扩增仪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
(二)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在资格性审查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厦门”网站(www.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条款号1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0日19:16至2018年04月04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9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9日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抬头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无法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