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QLZYYZB2018-03#
二、项目名称:龙津镇卫生服务中心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壹套
田源分院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壹套
三、招标时间:2018年03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四、评标地点:清流县总医院设备科办公室。
五、中标方式:有3家以上投标人参加、满足配置的前提下,最低价者中标。
六、报价方式:报价必须由投标人盖章、保密、信封密封,而后现场拆封报价。该项目不接受口头报价,未盖章的报价无效,所报设备配置与我院配置要求不符的报价无效。
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龙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分类血细胞分析 仪预算 4.3万元,田源分院 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预算 3.8万元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八、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
(2)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产品的资料介绍(如产品彩页等)、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企业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也可邮寄方式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公示期限:2018年03月21日至2018年03月28日。
十一、联系地点:清流县总医院设备科
联系人:陈女士 0598-879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