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38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明;
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同型号产品的进口报关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06月29日起至2018年07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2:30--17: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允许三证合一);
2、税务登记证(允许三证合一);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允许三证合一) ;
4、经销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明(代理商适用);
5、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
6、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证明性文件;
7、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同型号产品的进口报关单(以上资料除原件外还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07月10日北京时间13:0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项目联系人:戴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项目联系人:闫冠吉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3
传真:024-319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