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的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病理科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浏财采计[2018]0050
委托代理编号:HNDTC2018-CG(HW)-020-浏阳
3、采购项目预算:54800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下列资料之一: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3月-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3月-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提供下列资料之一: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3月-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3月-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3月-5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实验室成套设备生产或销售;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4、该项目相关图纸请点击《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ggzy.changsha.gov.cn)该项目相关链接处下载。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8月1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0元(人民币);
7.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2018年6月29日17:00时至2018年7月6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浏阳市人民中路
联系人:邵主任
电话:1397583082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民俗文化步行街72号
联系人:张灿
电话:0731-836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