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置荧光显微镜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倒置荧光显微镜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倒置荧光显微镜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713-29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LXJC-18-6001-2);
  3、预算编号:00-18-529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健康医学院采购倒置荧光显微镜(一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设备技术指标);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元(国库资金:2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17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24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17 10:00:00至2018-07-24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理人前往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2)现场报名请提供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3)只有现场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06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06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
  (3)线上投标回执单;
  (4)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
  (5)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注: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必须与网上投标时所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为同一证书,且未发生在网上投标后进行数字证书更新(或延期)等可能改变数字证书(CA证书)验证信息的行为,如因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不一致或验证信息改变使其开标时无法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平台或登陆后无法进行开标签到及解密等后续行为导致其投标失败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600.00元/本(售后不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健康医学院
  地址:天雄路369号
  邮编:201318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65883671
  传真:658867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七楼
  邮编:200040
  联系人:周茗
  电话:52868273
  传真:021-5286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