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TGJ-JLCG-18222。
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404]-0809号。
4、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已落实。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6、采购内容:第一标段:血栓弹力图仪;第二标段:离心机、全自动血型分析仪、血小板恒温摆动保存箱等;第三标段:鼻窦负压置换仪、鼻腔冲洗仪、扁桃体理疗仪等;第四标段:弱视视功能4D治疗系统;第五标段:麻醉监护仪、除颤仪等;第六标段:双头显微镜、生物荧光检测仪等。
7、采购金额:共计:259.21万元;其中第一标段:50万元;第二标段:61.45万元;第三标段:23.86万元;第四标段:16.8万元;第五标段:55.1万元;第六标段:52万元。
8、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8.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8.4、投标人须提供上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8.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8.6、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9、招标文件的发售:
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1: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出不退。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8月14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8月14日10:00分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2、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长春市建政路105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18843111197
招标代理: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1738688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