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8期医疗耗材、试剂、器械采购公告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以下产品进行院内采购,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一、报名提供资料及资质审查表(审查表模板见附件):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产品授权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经销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第一、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
  (5)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请提供厂家开具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证明(加盖公章);
  (9)资质审查表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附表分项需打包投标;
  三、投标公司请注意:参与我院投标并中标的试剂、耗材供应商,其产品院内配送必须由我院SPD供应链延伸服务商负责。我院SPD供应链延伸服务商会依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院内供应链延伸服务协议,收取一定的费用,并按协议向供应商开具服务发票。
  四、报名时间:2018-7-23至2018-7-27(17:00)截止;                                      
  五、标书递交要求:标书要求一式2份(1正本1副本),正副标书一起打包并密封盖骑缝章,无密封盖骑缝章视为无效标书。
  六、标书投递时间:2018-7-23至2018-7-27(17:00)截止;
  七、报名及标书投递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518室。
  八、开标时间:详见院网公告(标书投递截止当天公告告知);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755-83003495
  注:1、领取了采购文件,而不参与公开采购的单位,请在标书投递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文件视为非实质响应,恕不接受。
  2、各投标品牌报价必须低于我院历史采购价格,新参与品牌需保证其报价为深圳地区最低价。近年在深圳地区有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及其产品谢绝参与本次公开采购。
  附件:2018-28期医疗耗材、试剂、器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