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8-G1-50008-RNZB
三、采购项目预算:279万元
四、采购内容:病理标本冷藏柜1台、纯水制水设备1台、便携式彩色B超1台、红外生物效应治疗仪1台、脉动真空灭菌器1台、快速生物监测阅读器1台等医疗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材料(根据所投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要求)。
4、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2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36号金湖富地广场大楼305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前供应商须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gsxt.saic.gov.cn)查询并打印企业基础信息【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最新一年企业年报(新成立单位按照实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购买,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代理人2018年1月-2018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含银行缴款单据)原件、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材料(根据所投货物中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确认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以上资料证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00812010103386287
开户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财务部办公电话:0777-255890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20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在开标当天见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指引),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20日14时30分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在开标当天见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指引)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qzggzy.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灵山县灵城街道办钟秀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大益 0777-621808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36号金湖富地广场大楼305号
项目联系人:方梦
联系电话:0771-5789536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
电 话:0777-642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