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升全市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能力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提升全市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能力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提升全市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能力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502]FJTH[GK]2018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68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鲤城区金龙街道笋江路350号
  联系方式:吴幼治139603905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魏0595-22168126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鲤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升全市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能力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承诺函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包:2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承诺函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5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4日09:45至2018年08月29日09:4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北门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5;合同包2品目号2-1、2-2、2-3)。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