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镇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18255”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镇赉县镇赉镇中心卫生院,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镇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数量: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一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一台;
2.3、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镇赉县镇赉镇中心卫生院;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安装调试结束;
2.6、设备价款共计67.5万,报价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有相应经营或生产范围;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3.3、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0日至2018年0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需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也可)、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社保及完税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下载页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 年09月11日14 时 30 分 ,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镇赉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镇赉县镇赉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38946497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经济开发区吉鹤苑25号楼2号门市
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436-350633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