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精神病医院关于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审批的“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
  1、招标编号:HDHZ2018CG061;
  2、项目名称:汉中市精神病医院关于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一台;
  采购预算:18.60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4、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成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
  6、供货(安装)地点:用户指定位置。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投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注:若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目录内的,则删除上述对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要求);
  4、若为代理商的,需具有投标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5、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报名、文件发售等相关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8:00-12:00, 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8:00-12:00, 15:00-17:3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文件资料费: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5、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 9 月19日下午14:00-14:30;
  2、开标时间:2018年 9月 19日下午14:30;
  3、开标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信息发布及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均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
  联系人:杨医生
  电话:0916-2292111
  采购代理: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飞
  电话:0916-2697988
  地址: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
  账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银行账号:8060 6010 1428 0008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