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舞钢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舞钢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lxd-2018-087号;
  2.3、供货地点:舞钢市人民医院;
  2.4、采购内容:负压吸引清石碎石机、椎间孔镜、冲击波治疗机、全自动精液分析仪、气压喷液仪、麻醉机(国产)、麻醉机(进口)、冰冻切片机、听觉诱发电位系统的包装、运输、成品保护、设备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预算金额:约546万
  2.9、标段划分: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负压吸引清石碎石机1台;
  第二标段:椎间孔镜1台;
  第三标段:冲击波治疗机1台;
  第四标段:全自动精液分析仪1台;
  第五标段:气压喷液仪1台;
  第六标段:麻醉机(国产)2台;
  第七标段:麻醉机(进口)1台;
  第八标段:冰冻切片机1台;
  第九标段:听觉诱发电位系统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可为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总经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的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产品的生产商与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到场,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人员未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3、招标文件费:3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钢市人民医院
  地址:舞钢市健康路北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5-728271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50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371-5665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