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经销商或厂家,下同)报名参加推介会,并于2018年11月19日17时前将以下材料递交于我院设备处:
1、经销商参与推介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推介会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凡是列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第104号】提供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凡是列入消毒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参与推介会供货商代表的个人授权函和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参与推介设备的相关产品彩页或者能体现关键性能参数的资料,以及同等级医院或更高等级医院的采购价格依据。
5、如果参与推介的设备必须使用专机专用耗材或者试剂,必须提供耗材或者试剂的相关资料(资料必须包含耗材或试剂的清单,报价,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使用开放式耗材或者试剂的需要提供耗材或试剂的清单;无需使用耗材或者试剂的提供《无需使用耗材或试剂承诺书》。
6、如果参与推介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7、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且提供一份电子档。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推介产品,欢迎相关设备生产厂家直接报名参与推介。成功报名的供货商需准备不多于10分钟的产品展示PPT一份,以及近期该产品的中标通知书若干,届时对所推介产品进行供货意愿价格等有关信息的现场咨询。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相关事宜可与我院设备处胡工(电话:0591-88216078)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