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医院病理科改造(空气处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人民医院病理科改造(空气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XCGWT2018-CS-162
  三、采购项目说明:金乡县人民医院病理科改造(空气处理系统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医疗设备销售及安装和提供货物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养老保险缴纳手册,且在本单位注册;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未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已办理过注册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时间:
  所有投标单位应于2018年11月28日17:30 (北京时间)之前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项目;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218.59.158.81:8888/login/点击“采购项目—>项目报名列表-报名”;
  七、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8年12月3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政府采购网;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转入金乡网站”选择“济宁市政府采购网”进入218.59.158.81:8888/login/上传报价文件;
  八、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3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九、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8年12月3日14:00 之后(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3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十一、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单位:金乡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金乡县金司路43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36975558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东侧数字化城管4楼
  联系人:李拥军/江经理
  联系电话:13020676693
  3.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37-8773218/8773219
  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218.59.158.81:8888/login/;
  本项目公告将在www.jnggzyjy.gov.cn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