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350125]BYZB[GK]2018057
2、项目名称:福建省永泰县医院第一批五大中心建设及重症医学科等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3、品目号4-1、合同包5)。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
特别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
包:2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
特别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
包:3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
特别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
包:4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
特别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
包:5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
特别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
包:6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
特别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为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表示同意此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参与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参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制造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1-26 16:26 报名截止时间:2018-12-11 16:26
9、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12-18 09:00,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永泰县医院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07号
联系人姓名:刘晓明 陈彩瑜
联系电话:1560591995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周娜
联系电话:0591-87820216 87957873 87872110转800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