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珲春市人民医院切片机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珲春市人民医院
2.3采购预算:170000元
2.4采购数量:1个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
2.6采购范围:珲春市人民医院切片机采购项目(详见技术参数)。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3.3(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3.6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一室
四、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大厅受理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