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1-08至2019-01-15;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报名,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自行下载)。 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8 14:00:00。
七、投标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
八、开标时间:2019-01-28 14:00:00。
九、开标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其他事项: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只能质疑一次);投标人对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毛伟伟
联系电话:15268070959(510959)
地址:江山市城中路12幢131室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程明勇
联系电话:13587123672
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江滨北路29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
传真:0570-4033197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