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湖北省肿瘤医院病理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3、采购预算:人民币189万元
(01包:人民币 29万元。02包:人民币25万元。03包:人民币135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3、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提供的唯一正式授权书。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七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500元/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3、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质疑提出时间以递交质疑文件时间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原文链接: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3/t20190313_117488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