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心医院病理科用显微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中心医院病理科用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邯郸市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病理科用显微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方式:谈判采购2、资金来源:自筹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实际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据实调整。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7、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采购病理科用正置生物显微镜5台(进口),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2、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一致;3、具有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内生产厂家提供);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6、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08至2019-05-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民东路342号)四楼报名处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提供);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24-14:00,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4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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