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远程会诊平台三期工程包采购项目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远程会诊平台三期工程包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远程会诊平台三期工程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19-460;
  3、采计划编号购:项目采购X[20190428]-0998号;
  4、采购内容:吉林省远程会诊平台三期工程包;
  5、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
  6、采购金额:635万元;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7.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2016年-2018年从事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类似集成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一项);
  7.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保信息包括法人及被授权人在内的企业所有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5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7.6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7.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7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于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售出不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9年06月10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06月10日10:00分之前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0.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街1183号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3756161543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
  原文链接:www.ccgp-jilin.gov.cn/helpFront/gotoHelpFrontList.action?articleId=58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