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医院免疫组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人民医院免疫组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免疫组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K-2019-000242-4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
  地址:江北大街38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222419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5层
  联系人:胡梦阳
  电话:029-82694900
  传真:029-82694900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安康市人民医院免疫组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项目用途:医院自用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7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本人身份证);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4、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会计报表;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31-09:30:00至2019-06-06-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二环东段延兴门地铁站B2出口西200米凯森盛世一号A座5层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回执编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9-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
  3、开标时间:2019-06-19-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2694900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05-30
  原文链接: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5/t20190530_121751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