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协和京山医院病理科显微镜系统采购
2、项目编号:XHJSYY-ZBB-201922
3、采购内容:病理科显微镜系统1台,标配同一品牌原厂摄像头
4、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万伍仟元(¥85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货物的经销商或制造商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原产地为国外)需提供授权文件及中文版《产品技术白皮书》。
4、供应商须在省内有维修站及维修工程师,具有国家认可的维修资质。
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提供的经营生产资质和能力证明及诚信情况,如有虚假和情况不符,一经查出、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为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四)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三)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
4、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原产地为国外)需提供授权文件及中文版《产品技术白皮书》。
5、响应供应商必须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一)和《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附件二),并签名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注: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方式报名,邮寄报名的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四、报名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公告挂网当天起5个工作日
五、谈判时间
具体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六、谈判地点
协和京山医院会议室(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行政办公楼七楼)
七、采购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楼)
邮编:431800
电话:0724-7337258吴主任
电话:0724-7337325(设备参数技术咨询)汪科长
注:自行下载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随同报名资料交协和京山医院招标采购办。
2019年6月4日
原文链接:www.hbjsxrmyy.com/Article/Detail?id=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