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190N5F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靖、蒋雪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42、824679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黄平路219号
联系方式:010-58596170 侯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靖、蒋雪娜 010-62108242、824679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信息: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一)、招标货物明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正本原件的复印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加盖公章;(3)提供“医疗器械营业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若投标产品须进行强检,投标人应依国家法规规定提供强检及计量证书:负责设备首次计量、质控等安装后检测,并取得相关证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7)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文件须携带1、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见一层大屏幕)
七、其它补充事宜: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www.365trade.com.cn;下简称“交易平台”)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交易平台负责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潜在投标人可选择现场购买纸质标书,但仍需完成免费注册事宜。购买纸质标书后,仍可在交易平台缴费下载电子版标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原文链接: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6/t20190613_12254686.htm
原文链接: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6/t20190613_122546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