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介绍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暨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创建于1910年,1993年成为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2年受上级委托管理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实际开放床位1860张,2013年门急诊人次237.95万、出院人次6.66万、手术人次5.25万。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重点学科1个,上海市临床医学中心2个,上海市创伤急救中心1个,上海市护理质控中心1个,上海市骨肿瘤研究所1个,上海市脑卒中防治中心(北区)1个,葛均波院士工作室,合作共建国家教育部“心律失常分子遗传重点实验室”。
现有在职职工2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22名,医生队伍中博士生比例25.6%、研究生比例64.02%。拥有硕士点16个、博士点10个,硕士生导师113名、博士生导师66名。拥有中组部外专千人计划1名,上海市“千人计划”3名,兼职PI 23名,客座教授14名,拥有包括国家级百千万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市科技启明星计划等各类人才多名。
近五年共获得国家863、973、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级课题项目240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上海医学科技奖等奖项23项。自1996以来,医院连续八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曾获全国优质服务“百佳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7年社会满意度调查名列全市前茅。
二、人才招聘
学历要求: 本科
外语要求: 不限
年龄要求: 不限
专业要求: 病理学
工作年限: 不限
月薪范围: 面议
职位性质: 全职
工作地点: 上海
职称要求: 不限
招聘人数: 若干
三、职位描述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医师资格、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
2、2010年以后毕业的必须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
3、年龄:高级职称在50周岁以下,中级、初级职称在4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优先。
相关政策:
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照《崇明县2012-2016年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人才发展实施计划若干政策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崇委办【2012】22号)执行。
1、凡通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住院医师,一经录用即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2、购房补贴:享受优惠购房政策的引进人才,须在我院工作满5年。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优惠(60%)申购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或给予购房补贴为每户60万元。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优惠(60%)申购9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或给予购房补贴为每户50万元。
3、租房补贴:享受租房补贴,补贴期为5年。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资格的引进人员给予800元/月租房补贴。
3)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专业资格的引进人员给予600元/月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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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冯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