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BGGZY-20182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7日
开标日期:2019年01月0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琰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19号柏岭大厦办2014
中标金额:壹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小写:1819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项目内容包括:(详见本公告附件)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评审委员会名单:许勤、吴娜、张荣、王绪言、张健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
地址:灵璧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井主任
联系电话:0557-60205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63736299/15755172426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皖价服[2007]86号文;
收费金额:36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1月04日至2019年01月07日( 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1575517242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