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灵山县中医医院输血科、病理科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QZZC2019-C1-00001-JGJD/HCA(6)2019087CLS
三、计划编号:H19043010
四、本次采购内容:灵山县中医医院输血科、病理科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1611708.00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七、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磋商供应商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期三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社保证明);
4、磋商供应商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C2级(压力管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① 磋商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证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 磋商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证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5、磋商供应商的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
6、磋商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磋商。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1 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3楼301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售 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不包括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4、请有意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符合本公告第六点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1901423310201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7 日15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于 2019年5月27 日15时00分截标后为磋商时间,各磋商供应商的具体磋商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和广西招标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灵山县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燕山路22号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石主任 07777-688628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傅荣、韦吉 0771-2804614、2808057(Fax)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7-6428581
采 购 单 位:灵山县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5 月14日
原文链接: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1905/t20190514_12072477.htm